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统筹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建设,加强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培育壮大农业领域科技领军企业。”农业科技领军企业正成为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的主力军。在浙江,一家名为浙江蓝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美股份”)的企业,凭借十余年深耕蓝莓全产业链的实践,探索出一条“科技引领、政企协同、带农共赢、多元支撑”的发展路径,为全国农业科技领军企业培育提供了鲜活、可复制的“中国样本”。
科技破局:从种源自主到全链升级
蓝美股份成立于2010年,总部位于浙江,是一家专注于蓝莓产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业务涵盖种苗培育、种植推广、果品加工销售及蓝莓花色苷提取等全链条。公司先后荣获“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等称号,成为我国蓝莓产业科技创新的排头兵。

图:“蓝美1号”获批国家林木良种
种业是农业的“芯片”。长期以来,国内蓝莓种源高度依赖进口,品种适应性差、成本高、风险大。蓝美股份联合江苏省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浙江省农业科学院等科研机构,历经多年攻关,成功培育出国家林木良种——“蓝美1号”蓝莓品种。该品种具有高产、易种、花色苷含量高等特点,成活率高达95%以上、亩产2000至5000斤、花色苷含量为普通蓝莓8至10倍等突出优势,被誉为“中国蓝莓产业化栽培的代表性新品种”,一举破解了我国蓝莓种源“卡脖子”问题。目前,公司已建成1700余种种质资源圃,持续开展品种迭代创新。

图:蓝美股份蓝莓采摘机
种业自主只是第一步。针对南方山地丘陵地形带来的采摘难题,蓝美股份与贵州省机电研究设计院合作,成功研发出便携式蓝莓采摘机,采摘效率达到人工的5倍以上,且可实现选择性采收,大幅降低了劳动力成本。在精深加工领域,2022年公司在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建成国内首个高纯度蓝莓花色苷制取厂,标志着我国蓝莓精深加工能力迈入国际先进行列。2023年4月,蓝莓花色苷正式获批为新食品原料,可广泛应用于食品及保健食品领域。公司同时主导制定相关国家标准,打通了从蓝莓原料到高端健康产品的完整价值链。此外,公司还联合沈阳农业大学、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人民医院等机构,攻克了蓝莓花色苷提取纯度不高、稳定性不强等技术难题。

图:蓝美股份在怀宁的国内首个高纯度蓝莓花色苷制取厂
通过“产学研用”紧密协同,蓝美股份系统攻克了种业、采摘、加工三大环节的技术瓶颈,实现了从一颗蓝莓到一条高价值产业链的跨越。
模式创新:“五位一体”打通产业落地“最后一公里”
技术突破之后,如何让产业在各地高效落地、扎根生长?

图:蓝美股份推出的“五位一体”合作模式
蓝美股份创新探索出“政府引导 + 多方共建 + 农户参与 + 蓝美保障 + 金融支持”的“五位一体”合作模式。在这一模式下,公司协助地方政府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推动地方国资企业共同组建合资或全资平台公司,统筹区域蓝莓产业发展。平台公司先行示范种植,带动各类经营主体规模化发展。蓝美股份为经营主体提供优质种苗、全程技术指导与保底收购,保障种植主体实现亩均年产值1.5万元。当地方蓝莓种植面积达到一定规模后,公司投资建设精深加工厂,延伸产业链,提升地方税收与产业韧性。
目前,该模式已在安徽省怀宁县(发展1.9万亩)、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发展1.6万亩、96个基地)等地成功实施,真正实现了“引进一个企业、壮大一个产业、带动一方百姓”的联动效应。这一模式之所以高效,关键在于将政府引导的统筹力、国有资本的撬动力、龙头企业的服务力、农户的参与力以及金融的支持力有机结合,形成了产业落地的“组合拳”。在要素保障方面,公司协同地方政府与金融机构推出“赣农振兴蓝莓丰收贷”“共富蓝莓贷”等专项信贷产品;通过改造低效园地、发展庭院经济、油茶蓝莓套种等模式盘活闲置土地资源;派驻技术团队联合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持续开展培训,培养“乡土专家”,输出管理运营经验与人才,真正实现了资源要素的集聚与共享。
利益共享:让农民在产业链中持续增收
产业发展的最终目的是惠及农民。蓝美股份建立了一套多层次、利益共享的联农带农机制。截至2025年底,公司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直接带动农户9043户,联结农民合作社241家、家庭农场55个。通过“政府引导+企业服务”,公司为种植主体提供“种苗—技术—收购”全链条保障,农民通过土地流转、务工、自主种植等获得租金、工资、经营收入等多重收益;村集体通过组织协调、参与二三产业获得收入,有效壮大了集体经济。

图:“蓝美万家”部分场景
公司还创新推出“蓝美万家”合作体系,以“平台赋能、合伙人服务、农户轻资产运营”为核心,通过提供标准化种植方案、签订保底收购协议、设立蓝莓树生物资产回购机制,大幅降低农户产业参与门槛与市场风险。同时,培育本地产业合伙人,其收入与区域产业效益直接挂钩,形成“农民增收、合伙人获利、产业壮大”的正向循环。这一机制的核心在于,不是简单的一次性收购或雇佣关系,而是让农民真正成为产业链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政策建议:为农业科技领军企业厚植成长沃土
基于蓝美股份的成功实践,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郭红东教授在最新研究中提出,应进一步加大农业科技领军企业的培育力度。
建议实施“一业一企”培优工程,聚焦地方优势特色产业,遴选具有核心技术、市场潜力与带动能力的企业纳入培育库,实行“一企一策”支持政策,在研发投入、种质资源保护、知识产权布局、国家标准制定等方面给予精准扶持。
同时,推广“五位一体”政企合作范式,鼓励地方政府与龙头企业共建产业平台公司,整合涉农资金形成“资金池”,简化审批流程,为企业提供全周期服务。在金融与土地政策上,应设立政府引导的农业科技中长期风险投资基金,推广“专项信贷+财政贴息+政策性保险”组合工具,并探索“点状供地”“弹性年期”等灵活供地方式。
此外,要构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用协同体,鼓励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加快创新成果标准化与产业化。
最后,深化“利益共同体”带农机制,推广“保底收购+二次分红+资产收益”等契约模式,探索村集体以土地经营权、资金等入股企业,实现集体经济发展与农民增收双赢。
蓝美股份的实践充分证明,科技领军型农业企业不仅是农业现代化的核心引擎,更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农业强国建设的重要力量。在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指引下,随着各项培育政策的落地实施,我国农业科技领军企业必将迎来蓬勃发展的春天,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共同富裕、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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